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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突破性发展肉牛羊产业的实施意见

| 招商动态 |2016-11-07

苍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突破性发展肉牛羊产业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突破性发展肉牛羊产业的意见》(广府发〔2016〕10号),加快调整畜牧业产业结构,建设全省肉牛生产重点县,推动农村脱贫奔康,现就突破性发展肉牛羊产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三年打基础,两年上规模”的原则,以建设全省肉牛生产重点县为目标,转变发展方式,突破性发展肉牛产业,积极引导发展肉羊产业,促进肉牛羊产业走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经营之路,把肉牛羊产业培育成为我县农民脱贫奔康的重要支柱产业。2016年,出栏肉牛3.2万头,出栏肉羊5万只,存栏能繁母牛4.8万头,建牛冷配站点8个、一级种牛场1个、良种母牛繁殖示范场2个、家庭农场450户、专合社8个、龙头企业1家;到2020年,存栏能繁母牛15万头,出栏肉牛10万头、肉羊10万只,建牛冷配站点25个、一级种牛场1个、一级种羊场1个、良种母牛繁殖示范场6个、良种肉羊扩繁场2个、家庭农场3350个、专合社20个、龙头企业3家,实现肉牛羊产值15亿元,占畜牧业产值的45%。

二、工作重点

(一)优化区域布局

1.依托陵江镇、岳东镇、元坝镇、五龙镇、中土镇、龙王镇、东青镇、雍河乡、云峰镇、高坡镇、三川镇、八庙镇等12个养殖基础较好和秸秆、饲草资源丰富的乡镇,重点发展肉牛产业,建成全县肉牛产业重点乡镇。五龙镇、永宁镇、龙山镇、运山镇、文昌镇、漓江镇、唤马镇、歧坪镇等乡镇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规划建成一批肉牛产业重点村。

2.三川镇、新观乡、雍河乡、唤马镇、漓江镇、桥溪乡、高坡镇、龙洞乡、黄猫乡、石马镇、东溪镇、石门乡、岳东镇13个乡镇利用丰富的草山草坡资源和养殖基础,积极引导发展肉羊产业。

(二)推进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

1.积极引导散养农户向适度规模户转变,支持现有肉牛羊养殖场(户)扩大生产规模,鼓励社会、工商资本和返乡创业人员发展肉牛羊养殖,培育发展一批生态养殖小区和家庭农场。到2020年,全县发展年出栏肉牛15头以上的适度规模养殖户2000户,培育年出栏肉牛5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850个,培育家庭农场3350个,培育发展年出栏肉牛500头以上的养殖小区15个,发展年出栏肉羊50只以上的肉羊养殖场(户)350户。

2.支持贫困户发展肉牛羊养殖,优先给予项目扶持;鼓励规模养殖场(户)采取托管、代管或寄养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

3.积极鼓励规模养殖场创建省级以上标准化示范场,实现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到2020年,全县创建省级以上肉牛羊标准化示范场10个。

(三)建立完善良繁体系

1.引进繁育优良品种。引进国内外优良肉牛品种或其冻精对本地牛进行杂交改良,提升本地肉牛品质。积极引进和繁育适合我县发展的西门塔尔牛、利木赞牛、蜀宣花牛、秦川牛等优质品种,加大推广力度,实现肉牛良种化率85%以上。

2.健全良繁体系。实施基础母牛良种工程,按照肉牛羊良种繁育规划和产业发展布局,新建或改扩建一批良种母牛羊繁育场和肉牛冷配改良站点。到2020年,全县存栏能繁母牛15万头,建成一级种牛场1个、一级种羊场1个、良种母牛繁育示范场6个、肉羊良种扩繁场2个、肉牛冷配改良站点25个。

(四)加快产业化经营

1.着力培育龙头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政策扶持,招引1—2家资金实力雄厚、带动力强的肉牛羊生产和加工龙头企业。支持县内现有肉牛加工屠宰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股份制合作等形式,拓展精深加工业务,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企业竞争力。到2020年,培育肉牛羊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

2.大力发展肉牛羊专业合作社。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扶持现有专业合作社联结龙头企业和规模养殖场(户)等抱团开拓重庆、成都、西安等大中城市市场,打造品牌,开展产销对接,探索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更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到2020年,发展肉牛羊专业合作社20个。

(五)大力种植优质牧草和饲用玉米。全面推广“粮-经-饲”三元种植模式,引导肉牛羊养殖场(户)流转土地种植饲料玉米、高丹草、黑麦草和苜蓿等优质牧草,鼓励养殖业主与农户签订优质牧草种植订单,降低养殖成本,增加土地收益。到2020年,人工种植优质牧草累计面积2万亩,饲用玉米种植面积12万亩。大力推广秸秆青贮氨化等先进实用技术,提高农作物副产品利用率,到2020年,秸秆等饲草利用率达85%以上。

(六)加强污染防治

1.严格执行禁养、限养规定。不得在城镇规划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地、居民聚集区,学校、交通干道500米禁养区内饲养肉牛羊,禁养区外500米内限制发展牛羊产业。

2.肉牛养殖场(户)要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沼气、干粪堆积间、厌氧发酵池等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污道净道分离。严格粪污处理,实现达标排放。

3.坚持肉牛羊养殖与生态保护、环保减排相统一,走农牧结合、种养配套、资源循环利用发展之路,大力推广“畜-沼-菜”“畜-沼-果”等生态循环发展模式,加大沼气综合利用、有机肥生产、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力度,降低排放总量。

(七)强化科技支撑

1.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引进2—3名肉牛羊养殖高层次人才,采取专项进修提升一批本土人才,通过院县合作、专家大院聘用一批人才,为肉牛羊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2.组建肉牛羊专家技术团队,开展养殖技术推广培训。每年开展肉牛羊养殖实用技术、动物疫病防治等技术培训10场(次)以上。组织科技人员每名联挂养殖场(户)5—10户,开展技术帮扶,提高养殖科技水平。依托肉牛羊加工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农业产业发展领军人。

3.支持企业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加强与川农大、省畜科院等院校的深度合作,重点围绕良种繁育、牧草种植、饲料配制、疫病防控、精深加工等技术,开展联合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八)确保产业安全

1.全面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工作责任制。重点加强牛羊口蹄疫、炭疽、结核等重大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综合防控,强化基础免疫,加强日常补免,加大流调监测。严格调运及落地监管,严把出栏和引种检疫关,严控疫病流出和传入。健全完善县、乡镇和村三级动物疫情预警体系,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和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实现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网格化。

2.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肉牛羊。推行肉牛羊产业全程质量监管,规范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加大抽样监测,完善检测手段。严格养殖档案管理,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加强屠宰加工环节监管,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销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保证牛羊肉产品质量安全。

三、扶持政策

(一)土地林地政策。将肉牛羊养殖用地纳入全县土地和林地总体规划,对重大肉牛羊发展项目本着节约、少占的原则,在土地和林地的使用上给予支持,按年度计划予以保障供应。鼓励合理利用荒地、荒坡、荒滩等未利用的土地和林地进行综合开发,走农牧配套、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的发展之路。对重大肉牛羊发展项目建设确需调整土地规划和林地等级的,应予以调整,所需耕地占用指标在全县范围内调剂解决。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肉牛羊养殖场(小区)的,按农业设施用地管理,优先安排养殖用地。

(二)产业扶持政策。肉牛养殖场(户)经申报、立项、验收合格后,给予资金补助。建圈补助标准为:新建标准化肉牛圈舍,每平方米补助200元,改建标准化圈每平方米补助100元,按照《苍溪县突破性发展肉牛产业财政专项资金奖补办法》执行;一级种牛场引能繁母牛补助2000元/头(市级补助);新建牛冷配站点补助10万元/个(市级补助)。符合市级种羊场、种羊引种补助政策的,由县农业部门统一向市农业部门申报补助。养殖场(户)生产管理用房按牧草和养殖用地管理,县住建部门要从快办理规划建设审批手续;县林业部门要满足养殖场(户)林木用量需求指标;县水务、电力部门要保障产业发展的用水用电;县农机部门按照农机购机补贴政策给予相关养殖设施设备补助;县环保部门优先安排环保治污处理项目等政策。对招商引资企业、肉牛羊加工企业、冷藏物流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按照有关政策予以扶持。

(三)金融保险政策。一是建立银政企协调机制,完善信贷担保体系,搭建信贷融资服务平台;降低农户养殖贷款门槛,制定针对性的授信、信用等级评定指标,简化手续,创新金融产品服务,试点开展活体质押贷款方式,解决养殖户融资难问题。二是积极将肉牛羊保险纳入政策性保险范畴,肉牛保险额每头6000元,保险费率6%,目前每头保费360元,财政承担75%,养殖农户承担25%;羊保险额每头500元,保险额6%,每头保费30元,财政承担75%,养殖户承担25%。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突破性发展肉牛羊产业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负责制定全县肉牛羊养殖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和目标任务,定期专题研究肉牛羊产业发展工作,协调解决肉牛羊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将突破性发展肉牛羊产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工作扎实开展。

(二)加大财政投入。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400万元纳入预算,整合涉农资金不少于8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肉牛产业发展,用于牧草种植、新品种引进、新建的标准化肉牛养殖场(户)圈舍建设、冷配站点建设、疫病防控等方面的补助。

(三)强化工作职责

1.各乡镇人民政府是肉牛羊产业发展的责任主体,要把肉牛羊产业发展纳入本地总体发展规划,协调解决养殖业主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务必完成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2.县农业部门要切实履行突破性发展肉牛羊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牵头做好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和相关奖补政策的制定,积极向上争取肉牛羊发展项目资金,加强技术培训,搞好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管。

3.县发改部门负责做好规划指导,配合农业部门做好项目申报立项,结合国家政策投向积极争取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

4.县财政部门负责肉牛羊发展资金的筹集,确保县财政专项资金和整合资金足额到位。

5.县商务、投促部门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完善投资政策,优化投资环境,吸引社会资本发展肉牛羊产业。

6.县林业园林、水务、扶贫移民部门负责在林地使用、人畜饮水建设、扶贫开发等方面要积极规划落实,特别是在项目安排上要统筹兼顾肉牛羊产业发展。

7.县环保部门负责在严把环境影响审批关的前提下,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做好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加强粪污治理项目的争取。

8.县住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在坚持城镇建设体系、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优先支持肉牛羊产业发展用地需求。

9.县供水、供电部门负责肉牛羊产业发展用电、用水的保障,并按农业生产用水用电计价标准执行。

10.县金融办和县内金融机构负责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协调各类贴息贷款、创业贷款重点向肉牛羊产业发展倾斜,采取专业合作社担保、联户担保、活体质押等方式,加大对肉牛羊加工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

11.县内保险机构负责创新保险机制,做好肉牛羊保险的承保和理赔工作,积极开展肉牛羊价格指数保险探索试点,降低养殖风险。

12.县农委、经信、教科、统计、食药工商质监部门分别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加强对肉牛羊产业发展的支持。

(四)严格督查考核。县上将肉牛产业发展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评范畴,分解落实发展任务,制定奖惩措施,严格奖惩。县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县农业局每半年围绕领导重视、资金投入、存出栏数量、适度规模养殖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等重点内容开展一次专项督查,通报督查结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苍溪县突破性发展肉牛羊产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苍溪县突破性发展肉牛产业财政专项资金奖补办法

3.苍溪2016—2020年肉牛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分解表

苍溪县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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